保留时间的计算方式
适用于: Exchange Server 2010 SP2, Exchange Server 2010 SP3
上一次修改主题: 2015-03-09
如果对具有保留标记的项目或对托管文件夹内的项目设置“保留限制”,则托管文件夹助理将测试这些项目的期限,并对已超出其保留限制的项目执行指定的操作。
确定不同类型项目的期限
对于使用保留策略的邮箱,邮箱项的保持期从送达之日起计算。当托管文件夹助理处理邮箱中的项目,它将为带有保留标记(具有“删除但允许恢复”或“永久删除”保留操作)的所有项目标记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具有存档标记的项目还标记有移动日期。
在 MicrosoftExchange Server 2010 Service Pack 1 (SP1) 中,“已删除邮件”默认文件夹中项目的保持期从送达之日起计算,除非该项目发生移动或将其从不具有继承或隐式保留标记的文件夹中删除。请考虑下面的示例:
用户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在“收件箱”文件夹中收到一封邮件。“收件箱”文件夹具有一个配置为在 365 天内删除项目的保留标记。
托管文件夹助理处理邮件。它将邮件的开始日期标记为 2011 年 1 月 26 日,截止日期标记为 2012 年 1 月 26 日。
用户将于 2011 年 2 月 27 日软删除项目。项目将被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该文件夹具有一个配置为在 30 天内删除项目的保留标记。
托管文件夹助理处理邮件。它将根据开始日期(2011 年 1 月 26 日)重新计算到期日期。
由于项目已超过 30 天,它将被立即删除。
用户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在“收件箱”文件夹中收到一封邮件。“收件箱”文件夹未应用保留标记,同时保留策略不包含默认策略标记。
用户将于 2011 年 2 月 27 日软删除项目。项目将被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该文件夹具有一个配置为在 30 天内删除项目的保留标记。
托管文件夹助理将于 2011 年 3 月 27 日处理邮箱,并确定没有开始日期的项目。它会将当前日期标记为开始日期,并将 2011 年 4 月 27 日标记为到期日期。
该项目将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删除,该日期也是它被删除或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后的第 30 天。
对于移动标记(具有“移动到存档”操作的标记)和删除标记(具有“删除但允许恢复”和“永久删除”保留操作的标记),情况也是如此。
重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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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标记包括保留时间和保留操作等保留设置。但是,若要配置托管文件夹的保留设置,则必须为其创建托管内容设置。Exchange Server 2010 邮箱可以配置为使用保留策略或托管文件夹邮箱策略。 |
为托管文件夹创建托管内容设置时,可以选择下列选项之一来指定托管文件夹助理确定保留期开始时间的方式:
将项目送达用户邮箱时(对于日历项目和定期任务,则指当项目超出其结束日期时)
当用户将项目移动到托管文件夹时
确定保留期开始时间后,托管文件夹助理会使用规则确定项目的期限,以强制执行保留限制。以下各表对用于各个项目的规则进行了说明。
日历项目
根据日历项目是否位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托管文件夹助理会使用以下规则计算日历项目的期限并强制执行保留限制。每个规则的步骤都按其执行顺序列出。
日历项目的位置 | 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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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项目位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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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项目不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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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项目位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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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项目不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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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根据任务是否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托管文件夹助理可使用下表列出的规则计算任务的期限并强制执行保留限制。每个规则的步骤都按其执行顺序列出。
任务的位置 | 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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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位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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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不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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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位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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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不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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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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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Exchange 2010 中,“日历”和“任务”默认文件夹不支持保留标记。托管文件夹助理不会处理这些文件夹中的项目。 |
其他项目
对于所有其他类型的项目,托管文件夹助理使用以下规则计算期限并强制执行保留限制。这些项目包括:
电子邮件
文档
传真
日记项目
会议请求、响应和取消通知
未接来电
每个规则的步骤都按其执行顺序列出。
保留期开始时间 | 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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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项目送达用户邮箱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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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户将项目移动到托管文件夹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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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项目送达用户邮箱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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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户将项目移动到托管文件夹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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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损坏的项目
托管文件夹助理会跳过邮箱中所有已损坏的项目,这些项目不会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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