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CSS 属性”窗口

更新:2007 年 11 月

您可以使用**“CSS 属性”窗口来查看并修改元素的级联样式表 (CSS) 样式属性。您可以使用打开的网页、外部 CSS 文件或“管理样式”窗口中的“CSS 属性”**窗口来查看并更改现有样式的属性。

在网页中,您可以使用**“CSS 属性”窗口查看当前所选元素使用的所有样式。您还可以查看这些样式的优先级顺序、所有属性和值。您可以在“源”视图和“设计”视图中使用“CSS 属性”**窗口。

Bb398902.alert_note(zh-cn,VS.90).gif说明:

“CSS 属性”窗口中,您可以右击“应用的规则”下的选择器以显示快捷菜单,该快捷菜单包含有该选择器样式的其他使用选项。

“CSS 属性”窗口概述

**“CSS 属性”**窗口有四个主要部分,如下图所示:

CSS 属性网格

这些部分包括:

  • 排序按钮   您可以使用窗口顶部的按钮对属性列表进行排序。您既可以按字母顺序排序,也可以按照类别和所设置的属性进行排序。

  • **“摘要”按钮   您可以单击“摘要”按钮来列出影响所选元素的所有样式的属性。此列表包含可能不在“应用的规则”**部分显示的属性。

  • “应用的规则”   列出影响页面中元素的所有样式。在该列表中,处于较低位置的样式的优先级高于处于较高位置的样式。如果在此列表中选择了一个样式,则其属性就会列出在**“CSS 属性”**部分中。

  • “CSS 属性”   使用此部分可以查看或设置在**“应用的规则”**下选择的样式的 CSS 属性。属性中的红线指示这些属性不是当前选定内容继承的,而是其他样式重写的。

使用“CSS 属性”窗口创建新的样式

您可以使用**“CSS 属性”窗口,为在“设计”视图、“源”视图或“拆分”视图中选择的元素创建新样式。您可以创建内联样式或显示“新建样式”**对话框,以在页面中或 CSS 样式表中创建样式。

“应用的规则”部分可指示元素所应用的样式规则。它还可指示这些规则在样式表或当前页面中是否为内联样式。下面的过程解释如何为元素创建新样式。如果尚未应用样式,则“应用的规则”部分将显示“未应用规则”

使用“CSS 属性”窗口创建新样式

  1. 在设计器中,选择要为其添加样式规则的元素。

    在**“源”视图中,选择元素,包括开始标记和结束标记。在“设计”**视图中,选择元素,这样弹出标记就会显示该元素的名称。

  2. 若要创建内联样式,请在**“CSS 属性”窗口中,右击“应用的规则”部分中的任意位置,然后单击“新建内联样式”**

  3. 若要向页面添加新样式,请在**“CSS 属性”窗口中,右击“应用的规则”部分中的任意位置,然后单击“新建样式”**。

  4. 在**“应用的规则”**列表中,选择一个元素、元素 ID 或元素 CSS 类。

  5. 在**“CSS 属性”**部分中,设置样式属性。

使用“CSS 属性”窗口修改样式

您可以使用**“CSS 属性”**窗口来更改单个元素或共享 CSS 类的所有元素的格式或样式设置。

修改样式的属性

  1. 在**“CSS 属性”窗口的“应用的规则”**列表中,选择一个元素、一个内联样式、一个元素 ID 或一个元素 CSS 类。

  2. 在**“CSS 属性”**部分中,更改这些属性。

确定要对元素应用的样式

您可以使用**“CSS 属性”**窗口来查看对元素应用的所有样式。您还可以查看重写的样式属性。重写的样式属性显示时内部带有红线,红线指示该属性没有应用于当前所选元素。

例如,某个元素可能同时应用了内联样式规则和来自样式表的样式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内联样式规则将重写样式表规则。

查看应用于所选元素的所有属性的摘要

  1. 在页面中选择一个元素,然后单击**“摘要”**以切换到摘要模式。

    在**“CSS 属性”**部分,显示有所选元素应用的所有属性。

  2. 单击**“CSS 属性”下的属性,以在“应用的规则”**下概览关联的样式规则。

  3. 再次单击**“摘要”**按钮以退出摘要模式。

    Bb398902.alert_note(zh-cn,VS.90).gif说明:

    如果将鼠标指针置于带删除线的属性之上,则已被重写的属性的工具提示会识别出重写该属性的属性。

请参见

概念

如何:使用“应用样式”窗口和“管理样式”窗口

如何:使用“直接样式应用”工具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