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共用數列來複製廠商

您可以使用共用數序來指派廠商識別碼。 共用數序還允許您將廠商從一個法律實體復製到另一個法律實體,但在兩個法律實體中使用相同的廠商識別碼。

設定

當您使用共用數序指派廠商識別碼時,會啟動該功能。 您必須在要複製廠商的每個法律實體中使用相同的數序。 您在每個法律實體的應付帳款參數頁面上更改廠商數列。 選取應付帳款 > 設定 >應負帳款參數,然後選取數列索引標籤。

您還可以為每個廠商群組設定廠商數序。 這些數序也必須共用。 首先使用廠商群組的數序。 如果沒有為廠商群組指定數列,則會使用應付帳款參數頁面上指定的數列。

如果您使用手動廠商識別碼,您還可以在法律實體之間複製廠商。 但是,如果您嘗試將廠商複製到廠商識別碼已存在的法律實體,則不會啟動複製程序。

複製廠商

若要複製廠商,請選取所有廠商清單頁面上的新增,以開啟所有廠商,新增記錄頁面。 系統不會立即指派新的廠商識別碼。 此行為與先前版本中的行為不同。 由於您尚未選擇廠商群組,系統無法決定要使用的正確數序。 此外,它無法確定您是試圖建立新廠商還是複製廠商。 因此,在您選擇頁面底部的儲存之前不會指派廠商識別碼。

如果您正在建立一個新廠商,您可以繼續像往常一樣填寫所有欄位。 完成後選取儲存,系統就會自動指派廠商識別碼。 或者,對於手動數序,您將看到已使用您的手動廠商識別碼。

要複製廠商,在名稱欄位中,輸入一個或多個代表您正在尋找的廠商的字元。 搜尋對話方塊會顯示可能代表您正在尋找之廠商各方的清單。 當您選擇其中一方時,對話方塊右側會顯示附加資訊:

  • 一般索引標籤會顯示該方的電話號碼和地址。
  • 角色索引標籤會顯示所選方可以擁有的角色以及擁有每個角色的法律實體。
  • 稅務登記 ID 選項卡顯示分配給該方的稅務登記 ID。

僅當一方具有廠商角色並且在非目前法律實體的法律實體中具有該角色時,您才能複製該方。 當您找到符合這些條件的一方時,請執行以下步驟。

  1. 出現複製廠商選項。 預設情況下,此選項設定為。 要將廠商複製到目前法律實體,請將選項設定為
  2. 出現法律實體欄位。 選擇要從中複製廠商的法律實體。 如果廠商僅存在於一個法律實體中,則該欄位預設會設定為該法律實體。
  3. 選取選取。 新廠商建立完成。

驗證

當您複製廠商時,系統會嘗試儲存新的廠商資訊。 系統會執行驗證以確認複製的資料是否正確。 對於每個失敗的驗證,您都會收到一則錯誤訊息。 錯誤訊息解釋必須更新哪些資訊。 在您修正所有驗證錯誤之前,無法儲存廠商的複製作業。

使用免稅編號搜尋功能來複製廠商

您還可以使用免稅編號搜尋功能來複製廠商,該功能位於所有廠商頁面的動作窗格上的廠商索引標籤上的註冊群組內。 出現的免稅編號搜尋對話方塊會顯示免稅編號、廠商識別碼、廠商名稱和使用免稅識別碼的法律實體。 唯當廠商位於非目前法律實體的法律實體中時,您才能複製該廠商。 選擇符合此條件的廠商後,請執行以下步驟。

  1. 出現複製廠商選項。 預設情況下,此選項設定為。 要將廠商複製到目前法律實體,請將選項設定為
  2. 選取選取。 新廠商建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