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示設計工具中編輯資料警示

從 [資料警示管理員] 開啟您要編輯的資料警示定義。 只有建立警示定義的使用者才能進行編輯。 如需有關開啟 [資料警示管理員] 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資料警示管理員中管理我的資料警示>。

下圖說明 [資料警示管理員] 中資料警示的內容功能表。

按一下編輯,開啟資料警示設計工具

下列程序包括從 [資料警示管理員] 開啟警示定義,以便在 [資料警示設計工具] 中進行編輯的步驟。

在資料警示設計工具中編輯資料警示定義

  1. 在 [資料警示管理員] 中,以滑鼠右鍵按一下您要編輯的資料警示定義,然後按一下 [編輯]

    警示定義會在 [資料警示設計工具] 中開啟。

  2. 請更新規則、排程設定和電子郵件設定。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資料警示設計工具>和<在資料警示設計工具中建立資料警示>。

    [!附註]

    您無法選擇不同的資料摘要。 若要使用不同的資料摘要,您必須建立新的資料警示定義。

  3. 按一下 [儲存]

    [!附註]

    如果報表已變更,而且從報表產生的資料摘要也已變更,則警示定義可能已無效。 當警示定義參考其規則的資料行已從報表中刪除或變更資料類型,或是報表已刪除或移動時,就會發生這種情形。 您可以開啟無效的警示定義,但是無法重新儲存它,除非依據建立定義的目前版本報表資料摘要成為有效的警示定義。 若要深入了解如何從報表產生資料摘要,請參閱<從多個報表產生資料摘要 (報表產生器及 SSRS)>。

請參閱

概念

警示系統管理員的資料警示管理員

資料警示 (SS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