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從已設定的應用程式和端點建立自訂原型

更新:2007 年 11 月

在 [應用程式設計工具] 中,您可以透過建立自訂原型,以儲存和重覆使用已設定的應用程式和端點。當您從這些應用程式和端點建立自訂原型時,自訂原型就會包含存在這些項目上的所有屬性、組態、設定和條件約束。如需建立自訂原型的考量和方針,請參閱建立自訂應用程式原型的方針

秘訣

如果只需要應用程式或端點的單一複本,您只要複製它即可。此外,您也可以在不同的 Visual Studio 方案或執行個體 (Instance) 之間,複製相同類型的圖表。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HOW TO:在方案或 Visual Studio 的執行個體之間複製

建立自訂原型時,Visual Studio 會將這些原型加入至 [工具箱]。您也可以與其他使用者共用自訂原型。

若要從應用程式圖表建立自訂原型

  1. 請在圖表上選取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定義或端點。

  2. 在 [圖表] 功能表中,按ㄧ下 [加入至工具箱]。

    秘訣

    您也可以以滑鼠右鍵按一下選取範圍,再按一下 [加入至工具箱]。

    [將原型加入至工具箱] 對話方塊隨即出現。

  3. 在 [名稱] 方塊中輸入原型的名稱。

    注意事項:

    當您儲存屬性名稱時,Visual Studio 便會將無效字元從屬性名稱中移除。這些字元包含空格、雙引號 ("")、角括弧(<>)、正斜線(/)、反斜線(\)、冒號 (:)、星號 (*) 和問號 (?)。例如,如果您將原型命名為 "My Prototype",而又有一個名為 "MyPrototype" 的原型存在時,Visual Studio 便會在您將新原型儲存到相同位置時,提示您覆寫現有原型。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擴充性問題疑難排解

  4. 若要為原型的工具箱圖示指定不同的點陣圖檔,請在 [顯示影像] 方塊中輸入點陣圖檔的位置。您也可以按一下省略 (…) 按鈕,瀏覽和選取另一個點陣圖檔。

    注意事項:

    點陣圖影像的最佳規格是 16 x 16 像素,色彩深度為 24 位元,而色彩為洋紅色 (RGB 值:255, 0, 255),這樣的影像將以透明方式出現。沒有這些規格的點陣圖影像將會調整大小。

  5. 在 [加入供使用者使用] 之下選擇下列其中一個項目:

    • 若要加入僅供您自己使用的原型,請按一下 [加入僅供我自己使用],然後按一下 [確定]。

      原型會出現在工具箱中。

    • 若要加入供電腦上所有使用者使用的原型,請按一下 [加入供這部電腦的所有使用者使用],然後按一下 [確定]。

      注意事項:

      如果在 Windows Server 2003 或 Windows XP 上執行 Visual Studio,您至少必須擁有進階使用者權限才能完成這項工作。如果在 Windows Vista 上執行 Visual Studio,則必須擁有系統管理員權限。 

    原型會出現在工具箱中。

Visual Studio 會將原型以您提供的名稱另存檔案,副檔名為 .adprototype。若要與不在您電腦上的使用者共用這個原型檔案,則可以匯出原型。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HOW TO:從分散式系統設計工具匯出自訂原型

若要匯入或安裝新原型,請參閱 HOW TO:匯入或安裝新的自訂原型

安全性

請注意,自訂原型可能會在自訂設定中儲存敏感、機密或專屬資料。自訂原型是以基底 64 編碼,但並未加密。因此,與其他使用者共用自訂原型之前,請注意這項考量。

請參閱

工作

擴充性問題疑難排解

HOW TO:在應用程式圖表上定義應用程式

其他資源

擴充分散式系統設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