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捨棄對預存程序和使用者定義函式所做的變更

對預存程序和使用者定義函式所做的變更,只有在您確實儲存時,才會被認可到資料庫中。 因此,您有機會捨棄對預存程序或使用者定義函式所做的變更。

注意事項注意事項

下列程序只會捨棄從上次儲存預存程序或使用者定義函式之後所做的變更。 例如,假設您已儲存變更兩次,便無法還原第一次儲存的變更。

注意事項注意事項

根據您目前使用的設定或版本,您所看到的對話方塊與功能表指令可能會與 [說明] 中描述的不同。 若要變更設定,請從 [工具] 功能表中選取 [匯入和匯出設定]。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使用設定

若要捨棄對預存程序所做的變更

  1. 在程式碼編輯器中開啟預存程序,然後從 [檔案] 功能表按一下 [關閉]。

  2. 當系統提示您儲存變更時,按一下 []。

若要捨棄對使用者定義函式所做的變更

  1. 在程式碼編輯器中開啟使用者定義函式,然後從 [檔案] 功能表按一下 [關閉]。

  2. 當系統提示您儲存變更時,按一下 []。

請參閱

其他資源

使用預存程序和使用者定義函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