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存體物件命名慣例

儲存體和資料流程物件會根據一組慣例來命名。

根儲存體物件的名稱是基礎檔案系統中檔案的實際名稱。 它符合檔案系統所施加的慣例和限制。 傳遞至儲存體相關方法和函式的檔案名字串會傳遞至檔案系統、未解譯和未變更。

儲存物件中包含的巢狀專案名稱是由特定儲存物件的實作所管理。 儲存物件的所有實作都必須支援長度為 32 個字元的巢狀專案名稱, (包括 Null 結束字元) ,不過某些實作可能支援較長的名稱。 儲存體物件是否執行任何案例轉換是實作定義的。 因此,定義專案名稱的應用程式必須選擇是否執行大小寫轉換時可接受的名稱。 複合檔案的 COM 實作支援長度上限為 32 個字元的名稱,而且不會執行任何大小寫轉換。